法律问答

我包老板一点活干进工地时候,只是口头协议价格,现在老板不认帐,有结算工程量,请问应该怎么办

2019-12-13 07:26:3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据,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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