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只有合同专用印章,没有甲方的实习机关名称,实习机关不是合同的公司。 这个合同有效吗

2019-12-13 08:37: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 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 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 购房合同盖了合同专用章后,不一定再需要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是否签字对合同的效力不会产生影响。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法、意思表示真实,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单位的,确认的方式可以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签名、盖单位合同章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在合同上盖了合同专用章后,不一定再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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