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业用地可以转让吗?我可以转让所有权吗?谢谢你

2019-12-13 10:3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 转让,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主要风险交足土地出让金、合同无效。
  • 根据合同法83条、84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其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债务人有财产处分行为。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有害债权的财产处分行为,如无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撤销权就失去了对象。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包括债务人减少财产或增加财产负担行为。前者如将财产赠与他人或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放弃对他人的债权;后者如为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等。
    2、须债务人之处分财产行为危害到债权实现。债务人虽处分其财产,但仍有清偿能力的,债权人不得主张此权利。
    3、在时间上,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须发生与债权成立之后。其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侵害债权的,债权人能证明受让人知情时,享有撤销权,否则不得主张撤销权。
  • 工业用地转让流程
    1、转让、受让双方向所在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价格,申请转让方提供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原立项文件或项目投资协议,受让方提交拟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
    2、所在镇街道负责初审转让方用地是否符合工业用地转让条件,受让方是否符合开发区(工业功能区)规划、镇街道产业布局规划、产业准入条件、用地及建设要求等。对转让方用地须经相关中介评估机构对已投资状况进行评估,根据原土地出让合同,对履约状况进行评价认定。
    3、初审并通过评估符合转让条件的,转让方案报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窗口审核受理后将受让项目可行性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市工业项目准入评价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组织准入评审。通过评审的,凭评审意见书先办理转让房屋所有权过户,然后再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4、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原合同及《产业用地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全部转让后,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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