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元宵节,接孩子放学回家从邻居家门口过防盗铁门是打开的(每天都开着门),房客夫妻在家做饭,我带孩子路过把铁门给关好路过并开自家的们,门刚开一半孩子正准备进家,房客女的突然把铁门打开撞到我和孩子,我胳膊一挡门又弹了回去,之后女房客站在门里质问我干嘛关她的门,她要出门。我说,等我们进去了你再出来不一样吗?非得挤着。就这样女房客不依不饶,对我又骂又推,我推了一下她,她动手打了我,把我的脸抓破,耳朵缝了4-5针。当天晚上派出所调解后,对方陪了200元,由于我脸上的伤是调解后去医院看的,不知道会缝针。第二天和第三天找对方告诉他此事,对方躲着我们,21号晚上遇到了,对方态度十分恶劣,告诉他脸上如果留疤后续的治疗会找她,本想说没有疤就算了,但看到对方恶劣的态度,我想追究她后续的责任,但是派出所已经调解了,我该怎么办?可以要求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吗?如果房东不同意可以起诉吗?

2019-12-13 10:30:3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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