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9年5月7日 在酒吧喝酒 喝醉以后误拿了一个女士包包以为是我朋友的 后发现不是我朋友的就放了回去 该女士后来报警称钱和手机被偷了 苹果7现金一千元 第二天我睡觉起来后发现确实多了一个苹果手机 但是发现手机没电 由于没有苹果充电器 没充电 后来我也联系了酒吧如有人来找手机联系我我归还给被害人 派出所立案后找到我核实在监控摄像头下是不是我 我说是 派出所给我立了一个涉嫌盗窃 我能有什么办法可以撤销案件 今天我也联系过女的 之前我们见过几次 我也把钱给她了 还进行了赔偿 手机现在在派出所 我想问怎么才可以不追究处理

刑事辩护
2019-12-13 11:01: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涉嫌盗窃,家属可以考虑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了解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律师会见后对案件作出初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后续辩护等。
  • 中院通知开庭是进行审议,是否撤销要看通过审议是否符合撤销条件。根据《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是对撤销申请进行审理,经过审查,具有第58条规定的应当撤销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经审查不符合撤销条件的,裁定驳回撤销申请。《仲裁法》第58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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