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决因在监狱外执行而暂停。如果你犯了一个错误,有没有其他办法来解决被关进监狱的问题?

2019-12-13 14:1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 缓刑的法定收监情形: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以“先减后并”进行数罪并罚。即使是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行为人在考验期内所犯新罪的,也应当撤销缓刑。若原判决宣告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期应当折抵刑期。n
    2.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的应当撤销缓刑,以“先并后减”进行数罪并罚。若是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发现漏罪的,不得撤销以前的缓刑决定。若原判决宣告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期应当折抵刑期。n
    3.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缓刑的必要性具体如下:
      我国刑法第72条对缓刑作了规定:“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

      在刑法理论中,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缓刑适用于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具有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刑罚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未成年犯缓刑是人民法院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缓刑的刑罚制度,即人民法院对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原判刑罚可以暂缓执行,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原判刑期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未成年缓刑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刑事政策的体现,体现了专门机关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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