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房子是贷款买的要卖,买家帮我把银行贷款还了,再用我的房产证过户到他那里再去银行抵押贷款还我,这样安全吗?万一他把我的房子转户成功了就不去贷款还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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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购买
二手房的顺序是先贷款, 后过户。
在办理的过程中,会有一个资金监管户,要求买房人先把首付资金存到这个监管户中,以保证首付的真实性,然后等贷款批下来之后,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接着办理房屋的他项权利证,他权证下来后,银行收到他权证,然后银行把买房人申请的贷款发放,连同之前监管的首付款一同打给卖房人。
然后就是还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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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
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 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 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
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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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开发商常用的开发方式是将土地及在建楼盘进行抵押,以换取资金进行开发,所以开发商采取这种开发模式,应在商品房
买卖合同中载明楼盘及在建工程抵押的条款。
正常情况下,此种抵押不会影响收房入住。
但是在办理
房屋产权证的情况下,会增加购房人的风险。一旦开发商不能还款,那么购房人就要面临钱房两失的尴尬局面。我国施行的是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在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前提下,购房人和开发商的法律关系为
债权债务关系,一旦发生开发商不能还款,那么银行等机构将作为
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因为购房人的受偿顺序比较靠后,所以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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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银行贷款,银行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行使权利,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
结婚证等
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
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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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