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财产没有分割。几年后,财产可以分割吗?

离婚
2019-12-13 14:5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 a,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b,父亲的个人财产; c,你的产权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 a,夫妻共同财产; b,夫妻共同财产;
    三、 你的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女方,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女方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女方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四、 一般不会。子女抚养的裁判另有依据。

  •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
    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
    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