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的户口不是当地人。 孩子出生后必须丢户口是遵从母亲户口所在地吗?

2019-12-13 18:08: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那要看你们夫妻两个人在哪里生活了,国家法律规定孩子的户口可以跟随父母任何一方。
    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管理制度,新出生的孩子,可在其父(或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落户。你只需带你们的结婚证、准生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加上你(或丈夫)的户口本,就可以到你(或丈夫)的户口所在地落户。
  •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因此可以看出,夫妻双方结婚必须到乙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办理,结婚证的办理对于户口所在地时有要求的。
  • 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 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 持男方户口簿, 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父母离婚,随母亲生活的子女,不能继承父亲全部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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