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是我朋友打架给别人头部造成外伤,缝合十七针算轻伤

2019-12-13 18:1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不是以是否轻伤为标准的。赔偿涉及的是民事责任问题,而轻伤的概念系刑事犯罪中的概念。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
    要确定赔偿数额,首先要确定赔偿项目,然后根据各赔偿项目标准确定。可根据案情选择的赔偿项目为,因就医治疗而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食宿费等,造成残疾的,可要求残疾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同时还可以根据案情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如果双方有辱骂并打架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