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德惠市二十号退休人员为什么不加薪?

2019-12-13 20:25: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2013年退休人员涨工资了,企业退休人员可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将会提高。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我省将继续适度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提高10%以上。  预计到今年年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可达到3326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超过1650万人。明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数将力争增加5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  为此,我省将探索鼓励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创造条件,使更多民私营企业加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时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和发放等规程。  24省市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2012年内全国有24个省市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我省首档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在公布的24个省市区中排名第七。  2012年,北京、四川、江西、陕西等24个省市区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上调过后的数据,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
    15.2元。  从今年12月1日起,我省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仍分为4个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分别为1320元、1260元、1150元、104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元、12元、11元、10元。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据悉,我国《最低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而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也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 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工资总额及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于当月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申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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