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贷款的早期,收取费用。不收贷款是欺诈吗?

2019-12-14 02: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次抵押贷款有严格的贷前审查手续,贷款的额度仅限于抵押品的价值减去第一次贷款的余额,不属于诈骗。如果抵押品的价值高于前两次贷款额之和,三次抵押贷款也是合法的。还不上钱是借贷固有的风险,由于贷款总额不超过抵押品的价值,贷款方可以通过处分抵押品来保障自身的利益。
    当处分抵押品得款不足以偿付所有贷款本息时,抵押登记在先的贷款方优先受偿。
  • 贷款诈骗的一般处罚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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