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被非法拘留了十多天。我能去拜访他吗?

刑事辩护
2019-12-14 08:4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
    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
    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 根据监狱法相关规定,只能由服刑人员的近亲属可以会见。至于朋友有事需要会见的,可以在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说明情况。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
    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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