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东西被偷人被我自己抓住送到派出所,造成了我的损失,人却被放了,偷东西的人未满十六岁,我的损失怎么追回,派出所有没有责任

刑事辩护
2019-12-14 10:25:3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惯窃罪,是指盗窃已成习性,并以盗窃所得为其挥霍或者生活的主要来源的犯罪行为。
      惯窃罪犯应同时具有盗窃恶习深、连续作案时间长、犯罪次数多、盗窃数额较大等基本特征。
      
    (二)具体认定惯窃罪,要以前项规定的基本特征为前提,结合考虑行为人是否因盗窃罪被处罚过和其他情节。因盗窃罪被判过有期徒刑,又犯盗窃罪,符合累犯条件的,按累犯从重处罚;对于曾因盗窃罪或者惯窃罪被判过刑,时隔三年以上,偶尔又犯盗窃罪的,不应按惯犯或者累犯处理。
  • 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1、在酒店丢失贵重物品,首先应该报警。由警方调取酒店监控录像,各方面调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如果有证据确定酒店没有尽到保安指责,在没有抓捕犯罪嫌人之前,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酒店,要求酒店作陪偿。
    2、根据《侵权责任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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