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你工作不到一年,并且遭受工伤,你如何计算平均工资?它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计算的吗?还是你的平均工资?律师

2019-12-14 11:21: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劳务派遣职工的工资只要工资发放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最低工资标准的约定,就是国家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付出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国家的规定标准。
  •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的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
    五十、百分之
    四十、百分之三十。
  •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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