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年人死前写遗书只要求三个儿女中一个儿女承继,别的两儿女无份,有效吗?合理吗?

2019-12-14 12:22: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对立遗嘱人的要求
    1. 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有医生或诊断证明遗嘱人不具有行为能力,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是表现遗嘱人真实意愿,如遗嘱人被迫,被骗,意志不清情况或遗嘱伪造,被篡改等情况都被视为遗嘱无效。
    二.遗嘱内容必须合理合法
    1. 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2. 遗嘱人不能狠心的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继承权
    3.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其他法律。
    三.遗嘱形式必须合法
    满足上述要求,遗嘱才能够有效,通常情况下对遗嘱进行公证能够使遗嘱效力得到保证
  •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根据继承法的其他相关规定,遗嘱只要符合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特定人员预留财产份额(胎儿和依靠被继承扶养而无能力获得收入的人),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就属于有效遗嘱。
  •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配按照我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因此,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经程序,自书遗嘱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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