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没有医生资格非法行医,患者死亡,怎么判断?

医疗事故纠纷
2019-12-14 13:2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三种罪的客观行为均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限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严重不良后果的心理态度是过失和间接故意,而后两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不包括过失。
    3、发生场合不同。本罪发生于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过程中,而后两罪发生的场合不限于此。
    4、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而后两罪仅侵犯特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并不侵害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 (一)丧葬费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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