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主任发放舞蹈工作服,所以人都发了,就不给某村民(某村民也不清楚哪里得罪她了),故意刁难,村民生气,找她理论,她不仅骂人还动手要打人,被其他村民拉开了,之前也有很多事情不通知这个村民,现在还换舞蹈场所,离这个村民家很近,这个村民心脏不是很好,她们的音响还放得特别大声,可以要求这个妇女主任收敛一下行为吗?有人主张权益吗?村长也不处理这种事情,应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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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
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
损害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伤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3.对于赔偿项目协商不成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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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