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闺女2019年15岁初三学员,上体育课扔实心球,造成右膝韧带拉伤,膑骨脱位,半月板损伤,负伤之后,大学教师沒有让我们通电话,小孩瘸着腿走回家了 如今医治花了一千多,车险公司能报帐是多少还不清楚,人们应当如何做

其它
2019-12-14 14:20: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报销如下:
    1、养老: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
    2、失业:离职后,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1一个月的失业金,最高可领三年。
    3、生育:从怀孕起至小孩儿出生,检查费、住院费等基本全额报销。(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单据)
    4、工伤:鉴定为工伤的,基本全额报销。
    5、医疗:祝愿可报销,有免报销额度。另外,每月按缴费基数的3%存入个人医疗卡。
    6、住房公积金:购房使用,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利率。
  • 保险公司依据伤者实际产生的合理医疗费在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但非医保用药不予理赔。另,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大小先予承担壹万元医疗费,不足部分,按责任大小在商业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予以承担。
    但在商业险赔付时有不计免赔率(如果你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险)。
  • 相关法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   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 2018年最新学校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为:在保险期间内如果您孩子遭受意外伤害,并因此导致其身故、残疾或烧伤或需要进行医疗救治的,保险人或者保险公司就要依保单的约定赔偿医疗费用或者保险金。保险金额的最大限额为:每人身故、残疾或烧伤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而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