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被一个饮酒后骑电动车的人撞了,肋骨骨折,现住院治疗中。报了警,警方正在调查中,肇事者一开始就说自己没钱,在付了首次检查费用以后,不想付医药费了,受害人还在医院需要治疗,现在肇事者电话不接,一直也不来医院。警方通知,他也不来。就说没钱,让我们自己垫着。肇事者,当时时速超过了国家规定电动车行驶每小时20公里。请问现在这种情况,我可以去肇事者家中找他吗?或者说,警方可以拘留他,责令他缴纳医药费吗?

2018-09-04 10:1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交通事故具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受害方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 先报警,按交警给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按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有关赔偿费用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