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在2018年8月6日提取租赁公积金的,一年后,我还能提取吗?
-
辞职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提取。
-
公积金在以下条件可以提取
(1)要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已经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已经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已经出国、出境定居的;
(6)个人户口迁出本市、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本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2.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手续如下
(1)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去管理核心办理。
(2)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或房屋委托代管单位出具证明,以证明其自住房的确需要大修;
(3)到房屋修缮公司开具修缮预算证明,以确定所需费用;
(4)借款人持上述证明、个人贷款申请、单位担保证明、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等到主管部门申办贷款;
(5)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确定贷款额度、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
(6)经过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按第六条,可以提取公积金来补贴房租。你可以携带房地局备过案的房屋
租赁合同、出租方纳税税单复印件、你工作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申请)”及家庭收入证明,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