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是南方干部,于2010年5月去世。直到今年,也就是2019年5月,我母亲将每月领取养老金。但自今年6月以来,它一直没有发行过。我想知道为什么。

2019-12-14 17:56: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财产那些属于死者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比如:住房。规定是只要婚姻期间取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所以,母亲去世,首先确定住房和其他财产属于死者的份额,然后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凭继承公证书,再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对于母亲遗产的继承权,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属于死者的那部分遗产。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当行政机关未按照规定发放抚恤金,作为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家属应该及时去相关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如果确实属于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必要时建议可以找个不发社会福利金专业的律师咨询介入,如果需要律师但有负担不了律师费的话,还可以求助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司法援助,会有律师免费代理,具体的可以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