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的抵押贷款没有还清,我可以做别人的担保人吗?

抵押担保
2019-12-14 18:0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关于做担保人应具备的条件有以下相关的条款: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 个人购房贷款担保人条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三)具有稳定收入来源,信用良好,且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合法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
    (五)足额交纳购房首付款;
    (六)提供个人买房贷款担保中心认可的反担保
    (七)个人买房贷款担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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