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了12年徒刑,减刑到假释前的2年,怎么算一半?

刑事辩护
2019-12-14 18:4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  刑法第83条规定的假释考验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可见,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肯定低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  《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去二年有期徒刑后,决定假释的,间隔时间不能少于二年。
      罪犯减刑后余刑不足二年,决定假释的,可以适当缩短间隔时间。
  • 减刑时间的计算:

    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的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减刑与第二次减刑之间应相隔多少时间的规定。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3、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

    5、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
    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期限不得少于十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得少于十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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