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该如何划分我的电动自行车和发动摩托车的人之间的碰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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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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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承租人撞伤他人的,车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车船承租人撞伤他人的,属于本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具有过错,按照《最高法院关于
交通事故案件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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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均不得酒后驾驶,违反者会被处罚;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肯定是要负的,还有交警部门可对该司机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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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