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男人想引产,而且婚前怀孕五个月后不想要孩子,女人能要求赔偿吗?

2019-12-15 10:1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未婚引产,男方与女方并非法定的直系亲属关系,此种情形下,医疗机构要求签字,需要由女方的直系亲属,一般为父母在相应的书面材料商签字。承担的什么责任,此种情形下的签字,一般是医疗机构为了保存证明已经向患者或其直系亲属告知了相关的医疗风险义务,以及进一步采取治疗措施取得了患者或直系亲属同意的材料,承担的是进一步医疗措施可能导致的风险与责任。但是,如果最终的客观事实证明,如果医疗机构的治疗措施有误或有瑕疵,且给患者造成损害了,那么医疗机构仍需为自己过错给患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现严重错误,严重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相关责任医生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2、公民、法人因为过错给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没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承担责任。
    3、公民的人身受到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4、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9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3条
  • 未婚先孕是指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发生性行为而导致女方怀孕的现象。这是非婚性行为的直接后果之一;这里所说的“男女”通常是指双双均无合法配偶的人,尤其是指准备结婚的年轻人;不过也可以是一方有合法配 详细>>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因此,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具有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的义务,即使是男方不同意生的孩子,在孩子出生后,父亲还是有抚养的义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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