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事故中己方无责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另一方一死一伤另一方要起诉己方己方必须提前准备什么必须找律师的?

2019-12-15 14:2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一死一伤的,通常情况下赔偿依据下列法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和户籍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等;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等;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其他证明道路交通事故确已发生的证据。  
    三、可要求赔偿的项目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可要求赔偿因医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可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要求第一项规定相关费用外,还可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等;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物受损的,可要求赔偿维修费等财物损失;  
    3、同一赔偿权利人因同一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赔偿请求权应当在同一诉讼中行使完毕。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经人民法院释明后不行使某一赔偿项目的请求权,在诉讼终结后又再就此赔偿项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1、人身受损的,提交户籍证明、医院出具的病历、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出院小结、转院证明书、诊断证明、法医鉴定意见、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从业情况证明、护理人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护理人员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残疾用具购置发票、医院证明、事故伤残评定书、被抚养人基本情况证明、被抚养人劳动能力鉴定或县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发票证据;  
    3、涉案车辆已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提交涉案车辆的保险单等证据;  
    4、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 首先,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  其次,可以起诉,侵权方和车辆的保险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侵权方赔偿。所以要看对方车辆上的什么险种。  再次,诉讼费由你先行垫付,可以在起诉中要求被告承担,胜诉后法院会判决,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  
    二、交通事故车辆最多能扣多久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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