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无证人证言老板不出拒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2019-12-15 15:43: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既然你在公司工作且接受了公司的管理,公司也发给了你相应的劳动报酬,那么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你若要主张双倍工资的话首先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你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同时该通知也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根据该规定,你若要证明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话,你最好是能提供工资签收单、考勤卡、工作证、招聘登记表之类的证据,如果可能的话你还可以要求你的同事出庭为你作证。
  • 证人证言不是工伤认定的必要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可见并没有要求“证人证言”。  我们再来看《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同样,并没有要求“证人证言”。
  •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

    (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职工的安置条件和待遇问题;

    (四)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终止或未签订手续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欠缺或部分内容违法,导致合同无效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存在上述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工伤了,则可以申请相关的工伤赔偿
  • 工伤处理的程序是:
    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
    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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