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让我问一下,这个男人的父母支付了房子的首付,但是儿子的名字和儿媳的名字写的儿子的名字,如果离婚,房子是分成两半吗?

离婚
2019-12-16 00:31: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的问题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因此,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 根据你的陈述,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权要求分割房产,具体分割方式:约定由一方取得,并由取得方补偿另一方;申请变卖后平分卖方价款;分割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产权取得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房产证上的名字作为确定产权的依据,不能以购房合同和贷款协议为准,因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如果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3、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

    如果婚后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款项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5、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7、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双方父母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