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别人的房子,3月一号租的房子到这个月底住了3个月,月底打算不租了,这个违约金该怎么算,交了半年的房租,压力两千块钱,住了三个月……

2019-12-16 06:1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的义务和责任:
    A、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如果对于租赁物的用途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使用的义务。违反约定或违反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承租人负有在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维护租赁物的义务,因承租人保管、维护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损失。
    C、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情形下,需要通知出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改善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D、承租人负有意欲对租赁物进行转租,需事先与出租人交涉的义务,取得其同意方可转租,未经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E、承租人负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及时支付租金的义务。
    F、承租人负有在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时,及时通知出租人的义务。
    G、承租人负有在租期届满后,交付租赁物时,保障所交付的租赁物符合按照约定用途或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状态的义务。
    H、承租人负有遵守双方租赁合同之中合法有效的其他的约定的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当在逾期交付的3个月内书面提出异议,如果对方拒绝答复或者不答复的,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现在,你应当书面告知开发商已经构成根本违约的事实;也可以书面请求对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如果逾期不答复或者拒绝答复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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