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流如何补偿因失误造成的客户物品损失?

消费者维权
2019-12-16 13:39: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6章34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快递公司进行协商索赔事宜;
    2.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工商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合同法》第311条【承运人的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12条【确定货损额的方法】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点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客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按照运输合同纠纷起诉物流公司,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
  • 物流公司丢件的,是要给予寄件人相应的补偿和赔偿的。
    《合同法》、《邮政法》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承运人原因造成邮件丢失、短少、毁损或延误的,其中未保价邮件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有一个最高价值的上限,就是不能超过所付邮费的三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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