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准备离婚期间,对方换了门锁。离婚可以首先决定吗?

离婚
2019-12-16 15:4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就离婚方式而言,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二是诉讼离婚,一方到另一方长期居住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准备准备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各一份复印件,并写起诉状一并递交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然后等待法院传唤和判决。

  • 1、首先要分割共同财产,如果男方的出轨行为你没有证据的话,那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男方父亲的房屋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如果你是一个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是不存在赡养费的,只有抚养费。抚养费是针对你俩四周岁的女儿的。未实际抚养女儿的一方需支付抚养的一方的费用。一般为工资的20%-30%。教育费、医疗费一人承担一半。

    3、如果你想做到对自己有利的话,那你就必须找到男方出轨的证据,这样你就可以要求赔偿。其余的建议你请律师,因为这不是三言二语说得清的。
  • 只要能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法院就会判决夫妻离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以上规定,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
    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
    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