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企业未交社会养老保险应当怎样测算税款滞纳金和贷款利息

2019-12-16 16:38: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按照最高法院的意见,劳动者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需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办了社保手续仅仅是未足额缴费或存在欠缴,是不符合条件的;
    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实务中法院基本上都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社保机构不能补办的证据,而社保机构往往不出具这样的证明,结果你懂的......
    注意,就算是符合了上述两个条件也仅仅是获得了法院受理的资格而已,法院该判多少损失,司法解释可没做任何规定。
  • 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公式:  
    1、职工未实现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若您强列要求补缴,要加收滞纳金。本金的计算公式为:  月缴费额=月缴费公资×当期缴费比例;  
    2、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以2003年1月至7月为例,每月按30天);  1月:月缴费额×2‰×30(天)×7个月=1月份滞纳金;  2月:月缴费额×2‰×30(天)×6个月=2月份滞纳金;  ........... 7月:月缴费额×2‰×30(天)×1个月=7月份滞纳金;  加收滞纳金总金额=1月份缴费额+2月份......7月份滞纳金;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保险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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