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无缘无故地解雇了我。根据劳动法,我应该如何得到补偿?

2019-12-16 18:20: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对于被单位辞退而言,需要区分单位的辞退行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两种情况进行说明。在劳动者不存在下列情形,即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下,但是擅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对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是同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作两年半,对于单位的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五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如果劳动者是因为上述原因而被单位开除的,那么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所以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   无故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住在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无故解除合同是我i恶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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