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十年老人去世时,赔偿费是法律如何分配的?

2019-12-16 19:3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
    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死亡抚恤金的分配: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
    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那么,对抚恤金如何分割呢? 应由谁领取?对此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
    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单位对非因工死亡家属发放的待遇主要有两项,一是丧葬费,二是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 你好!1981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印发革命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试样)的通知》(民[1981]优49号):“一次抚恤金发给家属的顺序:
    (一)有父母无配偶的,发给父母;
    (二)有配偶无父母的,发给配偶;
    (三)即有父母又有配偶的,发给谁,由其父母、配偶自行商定。商定不通的,一次抚恤金,半数发给父母,半数发给配偶。
    (四)没有父母、配偶的,按下顺序发给其他家属:
    (1)子女;
    (2)共同生活未满十六岁的弟妹;
    (3)扶养工作人员长大的其他家属。无上述亲属,不发”
  •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