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哺乳期间,女性临时沒有工作中,小孩会判给女性吗

2019-12-16 20:0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我逐个回答你的问题:
    一、在哺乳期只有你可起诉离婚,你丈夫无权起诉;
    二、你现在提起离婚的话,你孩子还在哺乳期,法院会判决给你抚养
    三、你们已办理了结婚手续,彩礼及礼金可以不退;
    四、婚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同时对方有过错,你可要求对方少分或赔偿损失;
    五、房屋登记在结婚之前,男方无权要求部分房产,他贷款的钱可还他。 我的回答你满意吗?如满意请采纳鼓励一下,谢谢。详情欢迎来电咨询。13816874488
  • 夫妻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原则是孩子2岁以内属于哺乳期,由女方直接抚养,男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夫妻双方收养孩子,应当通过合法的方式,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如果私下收养孩子,在收养一段时间已经与孩子建立起感情后,可能面临孩子被要回的风险;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给送出孩子的一方支付金额较大的所谓“营养费”,还有可能陷入拐卖儿童罪的危险境地。

    法条检索:

    1.《收养法》(1998年11月4日修正)

    第15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20条: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25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第14号令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4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 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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