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乙双方是夫妻。该房产由甲乙双方共有,甲方将该房屋私下卖给乙方。甲方派人冒充甲方并签署所有权转让书。乙方取得房地产证,然后将房地产出售给丙方。如果甲、乙双方发现并主张自己的权利,该怎么办?丙的权利有保障吗

2019-12-16 22:1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拍卖房产如何办理产权证?  
    1、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拍卖成交确认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2、如拍卖的房地产属司法机关委托拍卖的,应提交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产权登记;如拍卖的物业属权利人委托拍卖的,应提交权利人的委托书和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产权登记。办理产权登记时,均应按转移登记交纳税费。  
    3、在拍卖未付清地价款的房地产时,应先向市规划国土局申请,经批准并补办有关手续后才能拍卖,并且在过户时应先补交地价。
  •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   房产权证和房产权共有证,是所有权共同所有。而共用,是使用权共同所有。所有权人可以出售房产,而使用权人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处分财产,但无权销售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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