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的房子被拆除了,他没有告诉我他的地址。他拿了拆迁费跑了。我怎么能去法院起诉?

2019-12-16 23:56: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还有纠纷的证据。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 婚外情,在没有构成重婚罪、破坏军婚罪的情况下,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受到道德谴责。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强奸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如果房屋管理局下达了拆迁裁决书,那么,这就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你就要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这叫行政诉讼,由当地的法院行政庭受理。
    也就是说的民告官,你为原告,行政单位为被告。
  • 如果房屋管理局下达了拆迁裁决书,那么,这就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你就要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这叫行政诉讼,由当地的法院行政庭受理。
    也就是说的民告官,你为原告,行政单位为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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