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打了我,把我认定为二年级。在当地警察局的调解下,我签了字。我现在还能调查对方的刑事责任吗?

暴力伤害
2019-12-17 02:0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人打成轻伤二级,到派出所调解可以派委托代理人参加。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是故意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否则,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构成轻伤或重伤,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他人损失。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亲。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应按照刑法234条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承担受害人提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等合理费用
    2、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独立的责任,民事责任赔偿的再多,不能免除刑事责任,如果真如问题所说“不追究刑事责任应赔偿多少钱?”如果把人打了,导致轻伤,赔偿钱赔偿够了,赔偿足够了,就必定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3、积极赔偿受害人,双方就民事达成和解,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事由,在某种程度上,如果司法机关认定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积极赔偿受害人认罪态度好,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即便起诉亦作出罪名成立但免于处罚的判决总之登录p/不然可以和律师咨问请教别的途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