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是领养的现在他长大了不养老人家这个怎么办?

2019-12-17 03:3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
    遗弃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该为而不为,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1、私自领养的孩子,不能直接去民政局办理收养证。
    2、想领养孩子,必须有合法收养手续。
    3、从送养孩子人是否是孩子父母,缺一不可。孩子父母是否符合送养孩子条件,
    4、收养孩子的人是否符合收养孩子条件,孩子的年龄等信息都得符合收养法条件。
    5、《收养法》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6《收养法》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7、《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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