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中户籍变为自身单独户口簿行吗?

2019-12-17 07:1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要当单独立户的,有自己单独的户口(和性别无关的):
      1,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单独立户条件;
      2,一般是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等;
      3,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以工作人员答复为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 以申请在离婚后分户独立为例,办一人名字户口本。关于《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也就是所谓的家庭户口。在我国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是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
    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严格的说是一个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中间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与普通居民一样,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
    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体户人员结婚或上社保时,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开家庭户口的,也就是说你是普通居民。
    与之相对立的,就是集体户口。现在很多地方户口已经没有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的区分了。但是派出所里面还是能够查到是农业还是非农户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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