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沒有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农村道路,电瓶车横穿马路被小货车轧死,到底是谁的义务?

2019-12-17 09:37: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电动车撞了工伤赔偿后如果交警部门认定撞人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可以凭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撞人者主张赔偿,如果说双方都存在过错的,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大小,撞人者可以减轻赔偿。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1、一般来讲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或者不当行为因起的民事责任都须其法定的监护人来承担。
    2、该情况应该尽量与该未成年人的父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以向相关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未成年人违反的交通规则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故中应该由谁承担责任还是由谁承担事故的责任,和当事人是否是成年人没有必然的关系。
    4、由于不知道未成年人在事故中使用什么交通工具,假如是非机动车,那么,按照一般情况,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多一份的赔偿比例,现在有了交强险,只要机动车一方有责任,那么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医疗费10000元,死亡伤残1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以内,需要首先由机动车一方负责赔偿。假如机动车一方没有一点点责任,那么就只需要承担交强险无责任的限额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款规定,员工下班途中被车撞伤,如果是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且在事故中被交通警察部门认定不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下班路上被车撞伤,无论是否认定为工伤,员工都有权按照人身伤害侵权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3)20号)规定向轿车方主张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和《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规定,员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在获得赔偿后,享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除医疗费用之外的其它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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