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姐夫因故意伤害罪入狱,对方要附带民事赔偿,但事情没发生之前,我通过3次银行转账和银行打款的方式给我姐夫打款26000,以帮助他们发展养殖,因为亲戚关系,没有打欠条,事情发生后,我姐也受伤,所有的医药费由我来负担,在2013年又担保5万元的贷款,想知道,就在法院判决民事赔偿前,我是否能拿回我的钱,或者说,如何才能保证我的权益不受侵害

刑事辩护
2018-06-28 20:19: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或欠条常常扮演者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凭证的角色,但借条与欠条之间在法律性质与法律效果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不加区分的相互混用会导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得到法律有效保护,那么,民间借贷中借条与欠条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一)是否确定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有所不同。  借条本身就能说明当事人之间因借贷法律关系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本身就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法律事实;而欠条本身仅能表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仅凭欠条本身无法明确是何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都能在当事人之间因为金钱债权债务关系而产生欠条凭证,但欠条凭证却无法直接对应借贷关系。  在诉讼中,债权人据此提起诉讼,而债务人或担保人对基础法律关系的效力和履行事实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纠纷确因其他法律关系引起的,原则上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借条原则上应以民间借贷的案由而审判。但欠条却不一定,要以基础法律关系而定。  
    (二)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条与欠条诉讼时效起算不同。  
    1、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债务人归还债权人的借款的时间尚未确定,即债务人应当归还借款,但由于期限待定,所以债务人在法律上不存在归还的义务。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前,债权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债务人立即还款。而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后,债权人才有义务归还借款,债务人才有可能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侵犯到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诉讼时效起算。  
    2、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欠条出具之日就已经表明借款人已经在法律上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出具欠条后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已经侵害到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应当计算诉讼时效。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出具借条时尚未计算诉讼时效,但出具欠条之日就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2年。
  • 由借贷行为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期间如果不存在诈骗等犯罪情形,借款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借款人不能按合同偿还贷款,应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否则,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进行处罚,同时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本息。《贷款通则》第十二条贷款展期: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帐户第六十九条借款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等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一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二、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三、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四、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五、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六、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 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朋友在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时,自愿提供担保,是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3、保证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如果你们没有约定的话,就是连带保证;
    4、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届满,贷款公司作为债权人可以要你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让你朋友偿还;
    5、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根据《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债权人是需要通过仲裁或者诉讼后,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让你承担担保责任的;
    6、根据我国《担保法》第25条规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如果债权人在能向你主张权利之日起6个月没有让你承担保证责任,就过了诉讼时效,你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
    7、现在对方不出现,可以积极要求你朋友的的父母督促其尽快还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