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你觉得右手中间有三个手指断了,有多少障碍?

2019-12-17 14:1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小手指断了一厘米,不构成残疾。
    2、目前,残疾标准有两个,一个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的伤残标准,另一个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的工伤伤残标准。根据这两个标准的规定,小手指断了一厘米,都不构成残疾。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小手指占双方功能的
    4.5%,而只有达到双方缺失或功能丧失5%以上的,才能构成残疾,所以,如果是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是不构成残疾的。
    4、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的,才构成10级伤残,小手指断一厘米,显然达不到这个标准,所以也不构成残疾。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资料性附录》摘要附录B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GB18667-2002在附录B--B.2"伤残标准"中列出的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C=Ct×C1×(Ih+∑Ia,i)对上述公式的解读,过于繁复难懂。不如直接表述为:对伤残者的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其中:“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一:赔偿责任系数分别为:完全责任100%;主要责任90~60%;同等责任50%;次要责任40~20%;轻微责任10%。
    二、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分别对应为: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三、附加伤残等级赔偿指数分别对应为:一级10%二级9%三级8%四级7%五级6%六级5%七级4%八级3%九级2%十级1%
    四、限制条件:1,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不得大于10%,即:附加累计的总和以1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2,“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不得大于100%,即以100%为上限,超出的不计。
    五、举例:假设:有三个伤残等级分别为六级、九级、十级,取其最高伤残等级六级的赔偿指数为基本指数:50%,将其低等级九级和十级的赔偿指数转换为附加指数分别为:2%和1%,则其三个伤残等级的“综合赔偿指数”为:50%+2%+1%=53%;又假设:伤残赔偿总额为:100000元、赔偿责任系数为主要责任,并取值为:80%那么:对伤残者的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综合伤残等级赔偿指数迹丁管股攮噶归拴害茎=100000元×80%×53%=?????元。
  •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以《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确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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