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退休工人死亡抚恤金标准

2019-12-17 18:04: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休年龄目前还是以《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原则上男性年满六十周岁,女性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上述对象中,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死亡,有核定抚恤金的法定职责。
    工伤死亡的认定和善后处理,需要以工伤保险部门为主的多个部门配合完成。而工伤保险部门,从中央到地方,都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规定,工伤保险司下设的待遇处,负责拟定劳动者工伤死亡后,供养亲属抚恤范围。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方工伤死亡的抚恤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八项规定,“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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