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拿到法院判离婚决书了,还需要拿生效证明书吗

离婚
2019-12-17 18:21: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判决书生效,必须以最后送达的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满15天没有上诉为准。如原告是1号收到判决书,而被告是3号收到判决书,如果原告没有在16号之前,被告没有在18号之前上诉,判决书就生效了。
    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上诉,判决书就不会生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我国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的基本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
    而感情破裂的主要依据有: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除了以上五种情形外,还可以综合考虑相关情形: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以及夫妻感情关系的现状、有无和好的可能性。
  • 离婚生效证明是法院出具的一种文书,一般为一张A4纸,抬头为“生效证明”,正文大概内容就是XX与XX的XX案号的判决书,于什么时间开始生效,然后就是落款。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