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已经经营这家公司三年了。现在他在找我合作。他负责生意,我负责采购。我持有40%的股份,共同承担风险。这个协议是怎么写的?

2019-12-17 18:2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2.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   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 股份转让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
    1、从民事角度,只要该协议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即为有效;但涉及公司股份,就必须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2、公司法规定:股份转让人必须书面向股东会提出申请,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超过1/2以上股东同意即可转让。
    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在30日内购买股份,视为自动同意。
    3、股东会通过转让的决议后,股份转让协议书才能生效,然后受让人凭股东会决议和股份转让协议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才能收到法律保护。
    4、如果未取得股东会决议,那么这份协议对公司无约束,受让人只能向转让人追索损失。
    5、如果取得股东会决议未办理工商备案,你享有股东权利,但不能对抗第三方,比如你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文件无法律效力,而转让人以股东名义从事的行为从法律上继续有效,因此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先赔偿再向转让人追索。

  • 1、劳动法方面的风险,比如没有劳动合同,或制定的规章制度不符合劳动法律的规定。
    2、表见代理行为。最典型的就是业务员滥用盖章的空白合同。
    3、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来自企业外部的民事风险。
    主要包括:
    1、未能调查清楚合同相对方的法律责任承担能力。
    2、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某些合同条款约定审核不严,导致最后无法认定。比如,有个当事人,从网上抄的合同,前面一条写不能“转租、转让”,后面又写不能“转租”,前后矛盾,都没有发现,这就属于约定不明。
    4、不会利用抵押权质权等权利降低交易风险。知识产权法方面的风险。比如有些企业会因为缺少知识产权法方面的法律知识,而导致出现无意中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的情况。行政法方面的风险。主要是关于行政审批方面的风险。刑法方面的风险。主要是商业贿赂、非法经营等方面的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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