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去世,儿子签字不继承,女儿也不想继承,但女儿不想签字,这房子能拆掉吗?

2019-12-17 19:1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嫁的女儿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后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所以,只要有遗嘱指定女儿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前提,这位女儿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三)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第二步: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如为外销房应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  
    (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二)费用:登记费:100元/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
    0.05%;权证印花税:5元/本;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契税:免缴。  
    (三)办理期限:25日内。
  • 一,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那应该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按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你就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2,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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