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至死,逝者二级残废,吃最低生活保障,与平常人赔付有差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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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
交通事故又发生医疗纠纷的:
先起诉交通事故再起诉
医疗事故。前者要省事的多。按医院诊断书进行交通事故索赔。保留医院的诊断书和有关
证据,起诉时要用到。还须进行医疗鉴定。
找个好点的律师,多花点钱省事。
交通事故一般就是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陪护费。
医疗事故赔的多些,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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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方司机是否会被判刑要等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后才知道,因此事故为死亡一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如交警判车方至少负主责或全责的,车方司机才有可能以
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但据本人看,除非事发地点设有人行横道(未设置人行横道灯,如设置了就按灯号通行)且行人是走人行横道,车撞上了人就是车方的全部责任。
但如果事发地点虽设有人行横道而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或者在没有设人行横道的情况下随意横穿马路的,那么行人也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这种情况下车方只要不承担主责或以上责任的,则应不会构成
交通肇事罪。
至于如何赔偿对方,还是要以事故认定为基准,按责赔付。不过要先减去车方交强险的一万医疗费及十一万死亡赔偿金限额赔付费用外,其他的总损失再按责分担(这是考虑车方至少承担次责的前提下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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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