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案件的第二次审理中,如果一方败诉,法院将怎么办?

离婚
2019-12-18 13:0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开庭会是怎样的结果?
    一、调解。分为调解和好;调解离婚。调解和好即双方不离婚。调解离婚,即双方在法庭的组织下,谈好离婚的各种条件后,离婚。
    调解的情况下,法院会出具调解书。或者要求原告方撤回起诉。也可以在部分达成一致意见时,根据双方的要求出具判决书。
    二、判决。分为驳回原告起诉;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驳回原告起诉以前一般表述为不准双方离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情况,法院会同时处理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分割等。
    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均会出具判决书。
    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诉讼期间,作为当事人的其中一方死亡,则裁定终结。经审查发现,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无效,则分情况处理,以1994年2月1日为分界点,以前结婚的基本上按事实婚姻处理,结果参照上面的第
    一、二大点;之后的不承认双方是夫妻关系,只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 在民事诉讼中,被起诉的人被为“被告”,而不能称“被告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刑事犯罪涉嫌人。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经过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这种判决叫"缺席判决"。其意义并不是要惩罚缺席的一方当事人,而是为了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使诉讼因一方当事人的随意缺席半途而废,并使案件争议依法得到解决。虽然有一方当事人缺席,但是法官在判案时依然要秉公执法,认真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文书和证据,并使缺席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法院只听一面之词就做出判决侵犯了对方的答辩权,容易发生错案。所以《民事诉讼法》对缺席判决有严格的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被告缺席判决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   
    2、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   
    3、被告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没有正当理由。   证明法院已经给被告发了传票的证据有四种:   
    1、法官将传票直接交给被告,被告收到传票后在送达回证上的签字;   
    2、法院以挂号信方式将传票邮寄给被告,被告在挂号信回执上签字;   
    3、被告拒收传票的,请居委会和邻居到场,法官当众将传票放在被告人住处,由证人签字证明被告拒绝签收。   
    4、被告下落不明,用以上方法无法送达的,由法院委托报纸刊登送达公告。公告登出60日后,不管被告是否看到报纸,视为送达。以刊登该公告的报纸附卷作为送达凭证。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强制被告到庭,但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法院可能会强制其到庭。这样的被告主要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以及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向原告和被告送达传票通知他们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会再次发出传票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是不出庭的话,法院就会派出司法警察强制拘传其到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